各位读者:
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要求,为保证图书馆正常安全运行,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和整洁、安静的学习环境,现将图书馆加强安全卫生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读者须遵守图书馆的相关管理制度规定,认真学习《图示馆安全提示》要求,协同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鼠、用电安全、个人物品与图书馆财产安全等工作。
二、结合近期在图书馆内出现的不安全、不文明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,将集中加强检查整治以下重点问题:
1.在图书馆内(含中庭)吸烟和使用明火。
2.将笔记本电脑、PAD、手机、充电宝等电子产品存放在书架区域充电或使用。
3.长时间离座不关闭个人物品电源;闭馆后将笔记本电脑、PAD、充电宝等电子产品留放在馆内过夜,开馆后处于通电无人值守状态。
4.携带食品及有色饮料入馆内,个人生活用品堆放于阅览桌面和存物柜,个人物品长期堆放阅览桌旁地面。
5.在大厅、楼道内大声朗读背诵,影响他人学习。
6.个人物品放于楼梯道、消防通道、防火卷帘门下。
三、读者须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,对违反相关规定且不听图书馆工作人员劝阻者,将暂停其入馆借阅、选座权限,并视其违规情况报学校学工处、保卫处等部门依规处理;如因违规导致安全事故,责任自负。
敬请广大读者积极配合,互相转告,相互监督,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。
南京工程学院图书馆
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