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工程学院直属单位副高二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方案
南京工程学院
直属单位副高二级及以下岗位聘用方案
图书档案、编辑出版岗位
一、岗位聘用条件:
参照《南京工程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暂行办法》规定的“副高二级及以下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”为准入条件申报,以综合计分排序先后顺序。
二、岗位拟聘原则
1、满足相应岗位等级聘用条件者可以申报该岗位;
2、按照学校各岗位规定的结构比例,拟定各岗位各等级的聘用人数。
(1)若申报相关岗位等级的人员数不超过学校规定的结构比例,直接报学校审批。
(2)若申报相关岗位等级的人员数超过学校规定的结构比例,按职称年限、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的总积分排序,排序后按学校规定的结构比例人数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,上报学校审批。若遇积分相同无法排序者,通过个人述职后由岗位聘任工作小组成员投票的办法决定拟聘人员。
(3)工作、业绩、表现综合参考,任现职以来开始计算分数,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。
附:图书档案、编辑出版岗位聘任评分细则
1、职称:每年2.4分(每月0.2分,不满月按月计算);
2、论文:
(1)权威期刊(由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认定)或被SCI、EICompendex、ISTP、SSCI收录,每篇3分,
(2)核心期刊(由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认定)或被CSSCI、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,每篇1分,
(3)省级公开出版刊物、论文汇编(正式出版、有公开刊号)每篇0.5分,
(4)论文均为第一作者;同1篇论文以最高分的1篇计;论文集、增刊、第二作者等不算。
3、课题(已结题):国家级(所有人员),按10、8、6、4、2、2..;省部级(排名前5),按5、3、1、0.5、0.5分计;市级校级(排名前3),按1、0.5、0.5分计;(在研课题分数依次减半)。
4、成果获奖:国家级(所有人员),按10、8、6、4、2、2..;省部级(排名前5),按5、3、1、0.5、0.5分计;市级校级(排名前3),按2、1、0.5分计;(同1成果以最高分的1项计)
5、教材(著作):主编3分;副主编2分;第二副主编1分;参编0.5分;
6、其他奖项(工作成绩、荣誉):个人(国家级6分、省级3分、校级1分);集体(国家级3分、省级1分、校级0.5分)。(同一奖项既有个人奖又有集体奖,以最高分的1项计)。
7、其他未尽事宜交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讨论确定。
医疗卫生岗位
根据人事处关于岗位聘任的有关精神,将门诊部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生岗位与非医生岗位(包括护理、药剂、医技等),医生岗位与非医生岗位比例定为2:1。
副高二级:副高岗位任职满5年,年度考核合格,工作成绩突出,具有指导和培养中、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。
副高三级:已在副高岗位任职,年度考核合格,具有指导和培养中、初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。
中级一级:中级岗位任职满13年,或硕士学历,中级岗位任职满10年;年度考核合格,工作认真负责,工作任务饱满,能指导初级卫生技术人员。
中级二级:中级岗位任职满10年,或硕士学历,中级岗位任职满6年;年度考核合格,工作认真负责,工作任务饱满,能指导初级卫生技术人员。
中级三级:已在中级岗位任职,年度考核合格,工作认真负责,工作任务饱满。
初级一级:初级岗位任职满3年,年度考核合格。
初级二级:已在初级岗位任职,年度考核合格。
直属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
2010年1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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